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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編輯
當(dāng)前位置:
一個月違停16次罰48分,將交警告上法院
陳東東
關(guān)注
[汽車之家 互動話題] 現(xiàn)如今,城市里的車輛越來越多。相比之下,停車位就少得可憐了。于是,很多人就冒著被處罰的風(fēng)險,把車停在路邊上。這不,西安的雷師傅因違章停車在同一路段一個月內(nèi)連續(xù)被罰十六次,但雷師傅以交警并沒有貼條“提醒”他為由,將交警告上法庭,目前法院一審判雷師傅勝訴。視頻詳情>>
雖然交警程序有錯,但這不是違停的理由。每位車友都知道路邊標(biāo)黃線的路段是不能停車的,不知道您對此事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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